宠物配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办理指南的设定是基于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公布,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的《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、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》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》;农业部令2012年第3号公布,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,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,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的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》等行业法规对于宠物配合饲料生产许可的种种规定。以下办理指南针对广州地区,其他地区的办理或有不同。
饲料生产许可证(模板)
宠物配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受理条件:
1.符合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》要求; 2.符合《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》(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)要求; 3.申报材料符合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》(农业部公告第1867号)的规定。
宠物配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:
1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
2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书
3、厂区平面布局图
4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
5、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精度
6、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
7、检验仪器购置发票或列入企业固定资产清单
8、原饲料生产许可证
9、宠物配合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
宠物配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形式:网上办理,快递申请(可选择其中一种办理形式)。具体办理流程见下图:
宠物配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窗口办理地址:
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窗口
地点: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305-313
办公电话:020-38920699
办公时间: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:上午9:00-12:00,下午 13:00-17:00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位置指引:公交:40路、407路政务中心站;地铁:3号、5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
据官方公开时间显示,宠物配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时间为: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,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。